違約後辦理新的《就業協議書》
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後,需辦理新的《就業協議書》的,於每周一下午到就業處辦理♧。學校在辦理學生違約手續時不收取任何費用,辦理所需材料為:
1.學生填寫《就業協議書補辦申請表》💆🏻♂️,須由3377分管畢業生就業工
作領導簽署明確意見並簽名💘,並加蓋3377黨委公章👈🏻;
2.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與畢業生解除協議的書面有效解約函原件;
3.原《就業協議》🙆♂️。
就業處不受理二次違約辦理新《就業協議書》事宜🗒。
《就業協議書》遺失處理
已簽約的《就業協議書》遺失補辦👺👎,由用人單位開具已簽約證明💁🏻♂️,學生本人申請即可補辦💭。
空白的《就業協議書》遺失,若由用人單位遺失或在郵寄過程中遺失,憑用人單位或物流單位開具的證明即可補辦。
若為畢業生本人遺失,須填寫《就業協議書遺失處理登記表》,由3377分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簽字並加蓋3377黨委公章後交就業處👎,然後在學校就業網上公示三十天🕵🏻♂️🤛🏼。公示期滿若無不良情況反映,即可補辦新的《就業協議書》👨🏽。
畢業生申報《就業協議書》遺失的,暫不辦理派遣相關手續,待公示期滿後再根據情況予以辦理𓀉。
畢業生申報《就業協議書》遺失情況必須真實❤️🔥,不得欺騙、隱瞞,若有不實情況𓀎,將根據相關規定作出處理🧺。
畢業生離校後,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,學校不再受理就業協議書補辦事宜。